值得看:“博局戏”之议

z5xp7w6t 发表于 2009-07-20 11:14:28

中国人最早的赌博是从游戏中来,《说文》中即有“博局戏”一说。玩棋子,文娱项目的一类,大概多是一副棋加一个棋盘,按一定的规则比输赢,输和赢作为目的,也就有了“赌”的性质。《穆天子传》曰:“天子与井公博,三日而决。”这二位也不知道当时下的什么棋,三天究竟“决”出高下没有,也不清楚。看来下这盘棋的三天中间,恐怕是要“停止办公”的。 因此,这种争高下见输赢的玩法,相当耗费时间,还需要具有比较丰实的物质基础。“虞氏者,梁之富人……设酒击博楼上”,玩,还要管人吃喝。这就是说,没钱的人家,是“博”不起的,至少没时间。务农,要照顾地里的庄稼吧?放牧,要喂饱自家的牛羊吧?经商,要运筹寻找货源买进卖出吧?读书,要完成课余作业吧?看来最“消闲”的就是天子和大官儿了,然而《孔子家语》则认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,“博局戏”都不值得提倡。“哀公问孔子曰:‘吾闻君子不博,有之?’孔子曰:‘有之,为其兼 ”引恶道也。 哀公问孔子:听说有教养的人是不参与那些争输赢的娱乐的,有没有这回事呢?孔子说有。玩这玩艺是引人不走正道。也许那时就有了赢钱赢财物的事。单纯的娱乐就不够刺激,于是就有人“创新”了,玩也要有“收获”,可能最初是从“小”处来,挣点儿彼此能产生兴趣的东西,挣点儿低值刀币或“鬼脸”币什么的。可能开了“大”的先例的是《世语新说?汰侈》的记载:“王武子语君夫:‘我射不如卿,今指赌卿牛,以千万对之。 ” 我射箭比不过你,我就把牛输给你。这“以千万对之”,不知什么意思。从数学概念来理解,就有点不可思议,仿佛大吹其“牛”的了。 古人的“博之戏”的赌,也叫“博塞”,延续到唐代,似乎还“方兴未艾”。杜甫《今夕行》云:“咸阳客舍一事无,相与博塞为欢娱。”也不知他在咸阳闲得难受的时候与谁赌的,更不知输了多少赢了多少。 中国人的赌确乎是有些渊源的。既有“发明”,又有“进步”,后来还引进了西式玩法。骰子,牌九,麻将,轮盘赌,老虎机,花样多多,输房子输地,还有把老婆都输给人家的。“规则”明确,非法亦法,输成“光屁股”,也找不到地方哭,一成“传统”,便是“国病”。 真的玩“大”的是在当代。据说设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的皇冠赌场,其赌客中黄皮肤黑头发的人占了 60%,亚洲背景人士是洲人士的六倍。中国人是首位,以此引发的事件的比例自也不会低于他国。小到婚姻解体,大到杀人越货。一华人妇女俞洁华者,一想起老虎角子机便心庠难耐,若大麻鸦片之癖,将19 个月的儿子锁入宝马车中,直奔赌厅。她自谓这叫“小赌怡情”。南 度,半球的夏日太阳能煮熟鸡蛋,当天测得车内温度高于摄氏回来一看,孩子“半熟”了。 此“瘾”令人悚然。 赌成了瘾还能“胆大包天”,用国家和人民的钱去美国、赴澳门“豪赌”。据美国《华尔街日报》3月27日题为《中国的腐败大案均与赌博有关》的报道,读后令人咋舌:“本月初,中国银行行长证实,银行的五名高级管理人员从广东开平市的一个分行非法盗用了4.83亿美元”,“似乎一些被腐蚀的干部都不能抵 年曾经御来自赌桌的诱惑……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于1996一1999在澳门赌场17万美元”,“你不难发 次,输掉了盗用的资金480现,在那里下大注狂赌的人是来自大陆的人”,凡这些巨贪“豪客”不被逮则已,逮了也别想再“找到地方哭”。 没资金“豪赌”就小打小闹,“方城之戏”,即打麻将。玩这东西完全可以作为一种消闲和消遣。可一沾了“钱”字的边儿就越输越想赢回来,也越就赢不回来。从十块八块,到百儿八十,到千儿八百,到万儿八千,就怕倒回头来细算。哟,那作坊没了;呀,那厂子没了。无钱而想赚钱的,越赌越穷;有钱也不想赔钱,却由富变穷。造物安排成了大户的不多,倒霉弄得家破人亡的不少。这么长此以往,“博”得连生计的,生活的,生息的路都给“塞”了,留下来的只是茫茫红尘中演而不衰的“博局戏”。 按中国的人口比例,当然不能夸大陷于不幸的人们的数字,可一旦成了“国病”,抑或说“国病”的复发,蔓延下去,必伏大患。 胡适当年曾为此痛心疾首地说:“中国的男人打麻将为消闲,女人们打麻将为家常,老人打麻将为下半生的‘大事 业 ’我们走遍世界,可曾看见哪个长进的民族、文明的国家,肯这样荒时废业的吗?” 一些地方的许多人委实老毛病又犯了,不能只看做“博局戏”的事,而是关系到家运,影响到国运。大约两千年前古人就告诫:“今世之人,不务经术,好习博弈,废事弃业,忘寝与食,穷日尽明,继以脂烛,当以临局交争,此自雄末决,人事旷而不修……变诈之务,则非忠良之士!” 可千万别落个“非忠良”的名声。 近闻“麻将”被列为体育项目,但愿这是“体育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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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狗血淋头的文人们

z5xp7w6t 发表于 2009-06-30 14:05:29

古来文人之厄,莫过于文字狱。大约文人所依仗着的,不过一枝秃笔,不弄点什么在纸上,甚至刻成书,就难受。当然,这一不难受就容易出事。在皇帝的治下,政治上的忌讳是免不了,白纸黑字的议论,如果政治上不正确,又恰好碰上个过敏的主子,再加上若干条鼻子特好使的狗,那么就有可能倒霉。有明一朝,在开始的时候,朱元璋识字无多,文字狱往往都是阿Q 式的,自家秃头,忌讳人家说光,偏有那么些小文人对拍马屁特别有兴趣,自投罗网,结果一个接一个地莫名其妙就丢了性命。到后来,随着皇帝的文化水平的提高,文字狱的水准也水涨船高,稍微像点样了。比如李贽放言无忌,捧秦始皇,赞美私奔的卓文君,说伺候了四朝皇帝的冯道的好话,连对孔子都敢说三道四,宣称不一定以其是非为是非。虽然文革时批儒评法的当口,很让江青和梁效们受用,被树为法家的典型,著作还被印成大字本,广为发行,但在李贽活着的时候,给他带来的却是灾祸。 被捉进官里,断送了老头皮。历朝历代,论起来,还是清朝文字狱最红火,康雍乾盛世百多年,就闹了百多年的文字狱。不仅传统的政治不正确的话题依然,而且又新添了许多敏感领域,不仅狄夷这种字眼犯忌讳,连明、清、朱、红都碰不得如果你不小心说出了一个以前看起来是常见的词组:浊清,皇帝肯定会龙颜大怒,说你把“浊”字加于国号之上,是何心肠?甚至如果你在诗文里多用了几个日月,也可能被人告发,说是别有用心 念念不忘明朝。不过,要我说,文人最倒霉的,还不是在文字上遭灾,如果真是在文字上触犯了忌讳,尽管断送了老头皮或者不老的头皮,在后人,还多少能赢得几分赞誉,被夸成有勇气,甚至有见识。可是那些被以另外一种名义修理的文人,不仅当时很惨,过后也得不到后人的好评,在今天看来,属于晦气到家了。 清初的吴兆骞就是这样一个倒霉蛋。吴兆骞是明末清初之季,江南有名的才子,这样的才子,在明社为屋之际,尽管没有顾炎武、傅山、张煌言、夏完淳那样的恢复之志,但多少不免有些家国之慨。虽然很快就出来应试,做了顺民,但对于清朝皇帝来说,这种人还是有欠修理的地方,至少为了惩罚江南地区士大夫的不安分,也要弄点名堂杀一杀这些人的傲气。于是,科场案出来了,凡是被举报的考官考生,统统丢了吃饭的家伙,而取中的举子,则被押到北京,俩兵丁拿着大刀看一个,让他们在皇帝面前当场考试。江南才子吴兆骞就是被押解到京,在杀气腾腾的考场上考试的一个倒霉鬼。 一种说法是,从来都娇生惯养的吴兆骞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不免浑身颤抖,握不成笔,结果交了白卷。还有一种说法是 吴兆骞被押进考场之后,傲气陡起,说我吴兆骞考个举人还用受这种气,一字不写,交了白卷。不管哪种说法是对的,反正吴兆骞交了白卷,而且因此被流放到了极边之地,到宁古塔(今黑龙江宁安)给披甲人为奴了,再重一点,就是绞刑了。尽管吴的文名早已上达天听,皇帝应该知道,此人的白卷不代表他只能靠走后门才能考上,但处分依然是这么重。 吴兆骞在宁古塔的冰天雪地里,背着考试作弊的罪名,一待就是23 年。最后还是一班儿老朋友看不下去,托关系托到当时的权相明珠的儿子纳兰性德头上,纳兰惺惺相惜,伸以援手,这才让吴兆骞在暮年回到了家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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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狗血淋头的文人们

z5xp7w6t 发表于 2009-02-21 11:21:51

古来文人之厄,莫过于文字狱。大约文人所依仗着的,不过一枝秃笔,不弄点什么在纸上,甚至刻成书,就难受。当然,这一不难受就容易出事。在皇帝的治下,政治上的忌讳是免不了,白纸黑字的议论,如果政治上不正确,又恰好碰上个过敏的主子,再加上若干条鼻子特好使的狗,那么就有可能倒霉。有明一朝,在开始的时候,朱元璋识字无多,文字狱往往都是阿Q 式的,自家秃头,忌讳人家说光,偏有那么些小文人对拍马屁特别有兴趣,自投罗网,结果一个接一个地莫名其妙就丢了性命。到后来,随着皇帝的文化水平的提高,文字狱的水准也水涨船高,稍微像点样了。比如李贽放言无忌,捧秦始皇,赞美私奔的卓文君,说伺候了四朝皇帝的冯道的好话,连对孔子都敢说三道四,宣称不一定以其是非为是非。虽然文革时批儒评法的当口,很让江青和梁效们受用,被树为法家的典型,著作还被印成大字本,广为发行,但在李贽活着的时候,给他带来的却是灾祸。 被捉进官里,断送了老头皮。历朝历代,论起来,还是清朝文字狱最红火,康雍乾盛世百多年,就闹了百多年的文字狱。不仅传统的政治不正确的话题依然,而且又新添了许多敏感领域,不仅狄夷这种字眼犯忌讳,连明、清、朱、红都碰不得如果你不小心说出了一个以前看起来是常见的词组:浊清,皇帝肯定会龙颜大怒,说你把“浊”字加于国号之上,是何心肠?甚至如果你在诗文里多用了几个日月,也可能被人告发,说是别有用心 念念不忘明朝。不过,要我说,文人最倒霉的,还不是在文字上遭灾,如果真是在文字上触犯了忌讳,尽管断送了老头皮或者不老的头皮,在后人,还多少能赢得几分赞誉,被夸成有勇气,甚至有见识。可是那些被以另外一种名义修理的文人,不仅当时很惨,过后也得不到后人的好评,在今天看来,属于晦气到家了。 清初的吴兆骞就是这样一个倒霉蛋。吴兆骞是明末清初之季,江南有名的才子,这样的才子,在明社为屋之际,尽管没有顾炎武、傅山、张煌言、夏完淳那样的恢复之志,但多少不免有些家国之慨。虽然很快就出来应试,做了顺民,但对于清朝皇帝来说,这种人还是有欠修理的地方,至少为了惩罚江南地区士大夫的不安分,也要弄点名堂杀一杀这些人的傲气。于是,科场案出来了,凡是被举报的考官考生,统统丢了吃饭的家伙,而取中的举子,则被押到北京,俩兵丁拿着大刀看一个,让他们在皇帝面前当场考试。江南才子吴兆骞就是被押解到京,在杀气腾腾的考场上考试的一个倒霉鬼。 一种说法是,从来都娇生惯养的吴兆骞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不免浑身颤抖,握不成笔,结果交了白卷。还有一种说法是 吴兆骞被押进考场之后,傲气陡起,说我吴兆骞考个举人还用受这种气,一字不写,交了白卷。不管哪种说法是对的,反正吴兆骞交了白卷,而且因此被流放到了极边之地,到宁古塔(今黑龙江宁安)给披甲人为奴了,再重一点,就是绞刑了。尽管吴的文名早已上达天听,皇帝应该知道,此人的白卷不代表他只能靠走后门才能考上,但处分依然是这么重。 吴兆骞在宁古塔的冰天雪地里,背着考试作弊的罪名,一待就是23 年。最后还是一班儿老朋友看不下去,托关系托到当时的权相明珠的儿子纳兰性德头上,纳兰惺惺相惜,伸以援手,这才让吴兆骞在暮年回到了家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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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血管病患者应该多吃蔬菜

z5xp7w6t 发表于 2009-02-19 12:29:17

病人更需要蔬菜的调养。心血管病患者应该多吃蔬菜,因为蔬菜中含有丰富的钾盐。钾离子是维持心肌活动不可缺少的物质。动脉硬化症患者在每天的膳食中最好要有适量的蔬菜,因为蔬菜中所含果胶可以帮助机体排出多余的胆固醇。 一个身体健康、食量正常的人每天的食物中需要搭配多少蔬菜呢?一般说来,每天有六两土豆或者八两其他的蔬菜就够了。病人的需要量应该因人而异。心血管病患者每天可以吃到一斤的蔬菜。 到了冬天或蔬菜供应的淡季,吃点腌咸菜、渍酸菜、干菜及罐头菜等是有益健康的。酸白菜和泡菜含有较多的维生素C。 蔬菜中虽然含维生素较丰富,如果处置不当,维生素可能损失殆尽。在加工蔬菜的时候损失最大。洗、切、炒、炖,每道工序都有一定的损失。若能注意以下几点就可以使其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。洗好再切碎;下锅前才切菜,不要提前切好;凉菜要在上桌前临时加工;白菜外面的绿叶含维生素较多,不要扔掉;每餐的菜最好吃完;不要把煮菜的汤倒掉;蒸菜保留的维生素较多,而文火炖菜保留的最少;最好用不锈钢刀切菜。为什么要这么做?我们已经介绍过维生素是很“娇气”的,这个道理很容易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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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人追求人格价值的奋发向上精神

z5xp7w6t 发表于 2009-02-05 19:48:54

清代士林中,“足迹几遍域中”的爱国志士魏源所提出的“游山学”思想,对中国古代山水文学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。故龚自珍曾称赞魏源“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;综一代曲,成一家言”。魏源曾在其《衡岳吟》中对五岳进行生动刻画“:恒山如行,岱山如坐,华山如立,嵩山如卧,惟有南岳如飞。”而在其《游山吟》中曰:“人知游山乐,不知游山学。人生天地间,息息宜通天地籥。特立山之介,空洞山之聪,渟蓄山之奥,流驶山之通。泉能使山静,石能使山雄,云能使山活,树能使山葱。谁超泉石云树外,悟入介奥通明中?游山浅见山肤泽,游山深见山魂魄。 与山为一始知山,寤寐形神合为一。蜗争膻慕世间人,请来一共云山夕。”魏源认为“一游胜读十年书”,故对士人游山若要得山之真谛,则需“寻幽不惮遥,山深险亦好”“,奇从险极生,快自艰余获”“;好奇好险信幽癖,此中况趣谁知之。不深不幽不奥旷,苦极斯乐险斯夷”。魏源的这种“游山学”的辩证思想观念,既是建立在其《游山吟》中所曰“我亦造化所铸之一物,本与山川同自出”的思想基础之上,又是对明代“游道”思想观念的继承发展。其不仅超越了对山的审美范畴,而且体现了人生哲理和显示了士人追求人格价值的奋发向上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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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南北朝镇墓俑

z5xp7w6t 发表于 2009-01-22 21:58:48

俑分头、手、身三部分制作,然后装接粘合。造型作张臂伫立状,头戴盔,双眉粗壮隆起,两眼圆睁,眼珠鼓突,大鼻上翘,鼻尖硕大,状如蒜头,阔嘴厚唇,下颏肥满,相貌怪异,虽不狰狞,但见凶厉。身穿圆领衫,衣长至膝,足登高统靴,两臂左右平张,手臂壮实,双手作握物状,手型巨大,强劲有力。在整体造型方面比例不甚协调,显得头、手大而体、足小,作风粗犷、夸张、诡谲,这可能是由其镇墓的性质所决定的。 古人迷信,认为人死后埋于地下会有鬼魅来滋扰侵害,故而拜神驱鬼以护持亡灵。先秦典籍《周礼》就有方相氏入墓室驱鬼的记载,其说:“方相氏掌蒙熊皮,黄金四目,玄衣朱裳,执戈扬楯帅百隶而时难,以索室殴疫。”又说:“大丧先柩,及墓入圹,以戈击四隅,殴方良。”(《夏官司马》下)将方相氏捉鬼魅的活动,描绘得有声有色,生动有趣。他身蒙熊皮,佩戴黄金面具,穿起黑衣红裤,操着戈,举着盾,率领着役隶按时进行驱鬼,这情形似乎与现今在少数地方尚能看到的跳大神差不多。方良,是古人所说残害死者的鬼魅,也即 象, 魉,又叫传说“ 象好食死人肝脑,人家不能当,令方相氏立于墓侧以禁御之。”所以古时送葬、安葬必有方相驱鬼。除了召方相氏驱鬼外,还以茅草扎成俑,随葬墓中驱鬼。即所谓:束矛为人马,谓刍灵,神之类”。称之为刍灵的人马,由于是用茅草扎成,埋在地下极易腐烂,所以,在田野考古发掘中迄今还没有发现过。考古发掘所见的镇墓俑,最早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,主要见于战国时期楚国的墓葬中,称为“镇墓兽”,一般为木制,由鹿角、兽面(或人面)、方座三部分组成,方座为基础,中央立一短方柱,柱头弯曲如钩状,并雕刻或绘画成兽面形,也有作人面形,再在其左右两侧插以真正的鹿角,造型怪谲(见本书先秦部分俑),据说是象征山神、土伯的形象。到魏晋南北朝时,镇墓兽的形象演变为,作蹲坐式的人面兽身怪兽,身上长有长短不一的弯曲状的尖角。隋唐时又发展为站立在台座上的力士和足踏小鬼的天王,塑造为人形的镇墓俑甚为少见。这件出土于北魏墓的镇墓俑,相貌虽然丑陋,但造型却很生动,可能是一位宗教巫师,正在施法驱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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